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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创客之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来源:学会部

作者:刘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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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及山东省《关于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省双创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1号)和全省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资源,打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省科协将开展2018年“山东省创客之家”培育认定工作,面向我省凝聚创客能力强、服务创客水平高、运行机制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择优评定本年度“山东省创客之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创客之家的单位为已经成立的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申报单位为其依托单位。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优先申报山东省创客之家。

2.申报“山东省创客之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为创客提供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凝聚创客不低于30人;拥有健全的运行机制和较为成熟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具有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和实操实训、线上或线下商业路演的条件;运营团队中有5名以上创业导师;有对接的投融资机构,能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有10个以上成功孵化或在孵案例。

3.各申报单位须将《山东省创客之家申报表》(下文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请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交至推荐单位。各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含学会办)、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等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择优向省科协进行推荐。

4.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和《山东省创客之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邮寄至省科协学会部,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通过创客之家申报平台--“织会社团”平台(附操作说明)和省科协学会部电子邮箱同时申报。以上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协。

5.省科协将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出本年度“山东省创客之家”。

6.“山东省创客之家”将共享中国创新创业慕课、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专利信息在线共享平台等资源,并优先参加创客嘉年华活动及创新创业大赛等。

联系人:省科协学会部  刘道义

联系方式:0531-82073220

“织会社团”技术支持:徐老师 13969191022   佟老师 17753122759

邮箱:skxxhbgy@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南楼511室

附件1:山东省创客之家申报表

附件2:山东省创客之家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科协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山东省创客之家申报表.doc

附件2:山东省创客之家推荐汇总表.doc

创客之家申报平台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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