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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山东省科协科普部

作者:张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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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厚植科技创新沃土,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一批优秀科普工作者,引导广大科普工作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

三、实施步骤

活动按照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公示、集中宣传等步骤实施。

1.广泛动员。8月中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市、各省级学会、各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推荐“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候选人。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普工作者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倾心科普工作的感人事迹,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以“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助力我省科普事业创新发展。

2.组织推荐。8月下旬,各市科协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共同推荐本地区“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候选人。按照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推荐人选的真实事迹。各市推荐候选人最多不超过4名,各省级学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各高校、企事业科协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各主办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1—2名候选人。不接受个人申报。

3. 遴选公示。9月上旬,主办单位综合各市、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进行遴选,确定不超过20名“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并通过省科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名单。

4.集中宣传。9月中旬起,在各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各市各单位结合实际,用好用活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典型事迹,发挥好典型示范激励作用,增强选树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

四、遴选对象和标准

遴选对象为近年来在全省科学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普工作者。

遴选标准以科普工作者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科普意识,热心科普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3.从事科普创作、科技教育、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学传播等科普事业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其他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爱好者、科普志愿者等。

第1-2条为基本标准,第3-4条符合其中之一即可。遴选对象个人事迹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有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形象。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项工作,是助力我省科普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选树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

2.坚持原则,择优推荐。各市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坚持优中选优的标准,坚持事迹材料真实准确,把最突出的事迹、最优秀的典型推荐出来,确保每一名“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候选人自身过得硬、典型立得住、群众信得过。

3.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市、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选树活动,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先进事迹,扩大活动和典型的社会影响力,确保选树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



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16日

“新时代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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