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通告

山东省科协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山东省科协科普部

浏览次数:

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我省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应急科普

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让广大社会公众掌握正确的疫情防护知识,对于疫情防控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二、密切做好疫情应急科普工作

(一)加大疫情科普内容开发。充分发挥科协系统人才优势,动员有关专家开展疫情科普内容资源开发制作,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科普挂图、科普视频、科普文章等更多科学权威、通俗易懂的优质科普产品。

(二)统筹利用各类传播渠道。积极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权威性强,微信、微博、数字科普终端及科普e站等网络新媒体覆盖面广,街道、社区等基层科普线下渠道直达受众的优势,统筹用好各类传播渠道,分类精准传播。

(三)开展防疫知识科普活动。加大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 组织专家志愿者到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医院、学校、企业等人员集中场所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

(四)加强科普场所疫情防控。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科普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通风消毒、测量体温、控制人流、张贴防控标识等必要措施。

三、强化疫情应急科普组织保障

(一)成立疫情科普领导小组。省科协已经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调宣部、科普部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疫情科普领导小组,各省级学会、市科协可参照省科协做法成立本地域、本行业疫情应急科普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应急科普工作。

(二)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工作组织体系,搭建系统内工作平台,明确工作联络人员,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主动联系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寻求技术支持和指导,形成上下联动、沟通及时、信息通畅、反应迅速的应急科普工作联动机制。

(三)及时总结交流工作动态。各级科协组织要及时总结疫情应急科普工作动态和有效经验,积极宣传在应急科普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人物。请于2月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至山东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联系人:王国晖

联系电话:0531—82073210

联系邮箱:skxkpbgy@shandong.cn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月23日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