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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省科协调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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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企事业科协,各市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各市文联,各市作协,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创新氛围,挖掘和丰富科学家精神资源,激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传承科学家精神,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力量,现开展征集遴选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作家协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二、作品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内容:作品要主题鲜明,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弘扬正能量,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教育性与艺术性,围绕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特别是海外归国科学家群像、山东省科学家群像、郭永怀等老一辈科学家精神事迹等,通过艺术形式讲好科学家故事,生动展现我国科技工作者以身报国、勇攀高峰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引导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青少年坚定创新自信,踔厉奋发投身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二)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话剧、音乐剧、戏曲、小品、影视作品、器乐演奏以及诗歌、朗诵、故事讲述、歌曲、沙画等,形式不限,创意优先,鼓励原创。可将科学家精神文艺作品创作展演与高校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教学和艺术活动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创作展演。有艺术院系的高校,可排演“祖国不会忘记”“走向复兴”等大型合唱。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中所有涉及到的重要历史事件和科技内容应尊重史实,所有针对人物的评价内容应客观公正,其他因艺术加工所虚构的故事情节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所提交的作品,不得存在抄袭、剽窃等弄虚作假情况,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各项成果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及作者等相关方共有,各相关方开展以弘扬科学家精神为目的非盈利性、公益性活动,可以免费使用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资料、视频作品等),并对该资料进行加工、编辑、制作、传播、转供等。

四、作品使用

择优申报中国科协教育部等六部门开展的“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推广行动”等活动。择优向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党建活动进行推荐。择优到相关党政部门、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等进行展演。利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舞台展演。与相关媒体合作对作品进行广泛宣传。本次活动将为入选作品的创作者提供一定额度的演出补助。

五、参与主体

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艺术团体等各类组织机构。

六、其他要求

1.拟申报单位根据预备通知要求,利用暑期进行作品创作排演等,9月份主办单位将发布正式通知组织申报。

2.如目前已经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关作品,可参与中国科协教育部等六部门开展的“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推广行动”,于7月10日前通过中国科协“推广行动申报系统”(https://tgxd.fqxl.cn)进行线上申报,具体通知见中国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

3.可登录风启学林网站https://www.fqxl.cn/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推广行动专题,进行参考学习。

联系方式: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0531-82073277

附件:《中国科协“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推广行动”作品申报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作家协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中国科协“科学家故事舞台剧推广行动”作品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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